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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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字〔2019〕27号-关于“科研项目、合同书、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具体撰写规范与审批程序”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19-04-23 浏览次数:61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合同书、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的组织与实施过程管理,更好地为学院和教师服务,现将在OA执行新的科研项目、合同书、协议书等科研业务审批流程,详见附件1、附件2。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今后签订科研项目、合同书、协议书等相关材料时严格按照撰写规范与审批程序进行,注重合作实质性内容和实施效果。 所有与科研业务相关材料,在OA中不再执行“合同会签管理”,将执行“纵向项目会签流程”、“横向项目会签流程”、“产学研协议会签”,经学校审批结束后交于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履行用印手续,院长办公室不再接受二级单位及个人联系盖章。
科研处 2019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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