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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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5〕6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5-07-03 浏览次数:11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该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准备,并于7月15日前申报人将申请书通过“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提交,科研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审议。学校择优推荐4项。 最终获得推荐的项目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负责人签字)于7月22日提交至科研处212。 一、选题要求 为提高申报的针对性,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围绕教育综合改革及自身业务提出62项选题, 本次申报课题须在选题范围内拟定研究题目。原则上每个申报单位每个选题限报1项,相同选题择优推荐。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2.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再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 3.申报人要立足我省教育实际,按照选题的有关要求,着眼于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调研报告、政策性文本草案或工作方案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成果研究时间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 科研处 2025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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