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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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5〕64号-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5-07-01 浏览次数:11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广东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准备,并于7月6日前将申报书通过“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提交,提交步骤如下:进入系统-校级项目申报-按具体流程填报。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并给予指导意见。 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于7月13日提交至图书馆行政区科研处212。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书8份;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5.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此类项目成果查重可以联系科研处统一办理。 三、申报办法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科研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科研处 2025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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