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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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5〕56号-关于组织2025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扩容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5-06-13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扩容及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2025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扩容工作。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老师根据文件要求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s://pro.gdstc.gd.gov.cn/)提交个人信息,请于6月22日前提交系统,申请账号请联系科研处。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和职业道德,长期在科研第一线工作, 科技工作中无不良诚信记录,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 2.年龄不超过60岁,院士年龄不超过70岁; 3.接受评审专家信用管理并有参与咨询评审活动的意愿。 二、资历条件 纳入技术专家领域库管理的广东省内评审专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应在职或在岗,具有副高级以上(含 )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 ,原则上近五年具备以下资历条件之一 : 1.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主持过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有基础研究内容的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课题) 的负责人或省部级重点以上 (含 ) 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纳入技术专家领域库管理的技术专家,来自港澳地区及省内依托单位引进 (三年以内) 的海外归国人才的,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应为依托单位在职或在岗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以下资历条件之一 : 1.主持过内地省级以上(含) 科技计划项目及子课题; 2. 主持过港澳特区政府设立的科研项目; 3. 主持过其他国家设立的国家级别科研项目。 三、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
科研处 2025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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