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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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5〕30号-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5-04-15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文件《广东省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准备,并于5月11日前二级学院(单位)统一将申报书通过“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提交,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并给予指导意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申报系统最终提交时间截至5月22日。纸质版申请书(经系统申报后导出打印,一式九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其他申报材料请于5月26日前报送至科研处212室。 一、资助范围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我国现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近现代以来的名家经典以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主要领域包括: 1.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有助于国际社会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的优秀成果; 2.研究当代中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优秀成果; 3.研究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中华文明蕴含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道德理念,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 4.创新发展中国理论和学术范式,反映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建设和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优秀成果; 5.研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等重要理念和倡议,以及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等方面的优秀成果。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资助额度 (1)学术著作类项目,重点项目为1300-1500元/千字,一般项目为1000-1200元/千字,单项成果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资助经费的具体分配由联合申报双方平等协商自行决定,按一定比例分别划拨启动经费至双方所在单位。 (2)外文学术期刊项目,资助额度为每年40-60万元,每三年为一个资助周期。 三、申报程序及截止时间 1.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出版责任单位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依据相关学术委员会或内部评审机制,公平、公正甄选联合申报的申请人,重点考察和评估申请人的资质和各项能力,择优联合申报。对于非主译的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出版责任单位要重点考察其项目研究能力、中外学术交往和沟通协调能力、项目组织能力等。确定申请人后,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 2.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网络填报系统于2025年5月20日开放,在此期间项目申报双方可登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可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名单。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 科研处 2025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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