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校科字〔2025〕18号-转发关于推荐申报金湾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和清理优化现有区级基地的通知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5-03-10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学校各单位:

为推动金湾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根据《金湾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工作指引(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指引》”)要求,现就做好金湾区202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现有区级基地清理优化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区级基地申报

(一)申报对象

1.凡金湾区内符合《指引》中关于申报对象要求的单位均可推荐申报;

2.金湾区内已认定为市级基地但未是区级基地的单位。

(二)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应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金湾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

2.能证明符合认定条件的有关佐证材料(如:申报单位独立法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场所现状、人员情况、近年来举办的社科普及活动图片资料等,一式一份)。

二、现有区级基地清理优化

对发生变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基地进行清理优化,请第一批、第二批金湾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名单见附件3)对照《指引》进行自查,并填写《金湾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附件2),在申报单位意见栏内注明“既往基地重新申报”,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现有区级人文社科普及基地同时是省级或市级基地的无需重新申报,区社科联将直接认定为新一批区级社科普及基地。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金湾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及既往基地重新申报工作,并于32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为“金湾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基地名称”)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纸质版送至图书馆行政办公区213处,科研处审核后统一上报。

 

   附件:校科字〔2025〕18号-转发关于推荐申报金湾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和清理优化现有区级基地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2537

 

(联系人:郭文怡,0756-7638546

版权所有 © 珠海科技学院 地址:广东珠海·金湾草堂 邮政编码:519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