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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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5〕16号-关于征集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信息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5-03-04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文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请做好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信息完善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征集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信息工作。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老师根据文件要求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s://pro.gdstc.gd.gov.cn/)提交个人信息,请于3月30日前提交系统,申请账号请联系科研处。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 2.熟悉相关行业或领域的研究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科技政策法规;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含),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科技评审(咨询)等各类科技活动。两院院士不超过70周岁; 4.无学术道德问题,无科研诚信、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技术专家,主要涵盖从事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推广和产业创新等方面工作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3.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排名前 3); 4.经认定的省级(含)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 5.科技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 等单位的首席技术人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或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的技术研发负责人; 6.其他等同于上述专业条件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
科研处 2025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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