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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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4〕108号-关于组织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4-10-28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提升高层次科研项目立项率,学校积极推进有组织科研,现开展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依据《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指南》开展预申报工作。 一、时间规划 1.2024年12月底二级单位组织校内专家进行第一轮审核答辩,具体时间二级单位自行决定并提前告知科研处,科研处参加答辩会并做好申报情况记录; 2.2025年3月上旬二级单位组织校内外专家(校外专家为主)进行第二轮审核答辩,具体时间二级单位自行决定并提前告知科研处,科研处参加答辩会并做好申报情况记录; 3.2025年3月底学校组织校内专家进行审核答辩,具体时间待科研处统一通知; 4.2025年上报前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审核答辩,具体时间待科研处统一通知。 二、学校审核答辩流程 电子版申请书通过“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提交,提交步骤如下:进入系统-校级项目申报-按具体流程填报。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24点,学校将统一组织校内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并申报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校科字〔2024〕108号-关于组织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24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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