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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4〕108号-关于组织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4-10-28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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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提升高层次科研项目立项率,学校积极推进有组织科研,现开展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依据《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指南》开展预申报工作。

一、时间规划

1.202412月底二级单位组织校内专家进行第一轮审核答辩,具体时间二级单位自行决定并提前告知科研处,科研处参加答辩会并做好申报情况记录;

2.20253月上旬二级单位组织校内外专家(校外专家为主)进行第二轮审核答辩,具体时间二级单位自行决定并提前告知科研处,科研处参加答辩会并做好申报情况记录;

3.20253月底学校组织校内专家进行审核答辩,具体时间待科研处统一通知;

4.2025年上报前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审核答辩,具体时间待科研处统一通知。

二、学校审核答辩流程

    电子版申请书通过“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提交,提交步骤如下:进入系统-校级项目申报-按具体流程填报。系统开放时间:2025317-202532124点,学校将统一组织校内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并申报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校科字〔2024〕108号-关于组织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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