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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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4〕93号-关于推荐科研项目、成果校内评审专家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4-09-10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确保评审工作质量,为咨询论证、评估验收、遴选推荐、评审立项等工作提供保障,现请学校各单位推荐校内评审专家,从而扩充我校“科研项目评审校内专家库”成员数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基本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热爱科研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违法违规记录; 2.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3.具有正高级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项目(科技类要求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省科技厅项目及以上级别、社科类要求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及以上级别),或是国家或省部级奖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 4.推荐专家须征得本人同意,入选的专家将承担学校各类科研项目和成果等的评审工作。 二、推荐专家技术条件 专家从事领域适配我校现有学科布局,熟悉国家或广东省科研政策、战略规划、决策咨询的人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项获得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创新团队主要负责人。 3.国家级创新平台、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或首席专家(含科技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教育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等建设的有关平台)。 4.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学会的主要负责人。 5.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评审专家或入选省级及以上专家智库。 三、校内专家推荐流程 1.学校各单位推荐 学校各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相关学科(研究领域)的校内专家,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内容真实。各单位在征得专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择优推荐专家(数量不限),填报《珠海科技学院科研项目、成果校内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2.学校审核 学校科研处对各单位推荐的校内专家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3.入库专家注册系统 确认入库专家登陆“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登记,已有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系统账号的专家自行登陆完善个人信息,务必确保个人职称、学历、年龄等信息准确无误,没有账号的专家请自行注册账号。 四、截止时间 本次校内专家推荐截止至2024年9月14日,请各单位于9月14日下班前将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珠海科技学院科研项目、成果校内评审专家推荐表》统一交至科研处213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发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命名为“单位名称+校内评审专家推荐”。
附件:校科字〔2024〕93号-关于推荐科研项目、成果校内评审专家的通知.zip
联系人:郭文怡 联系电话: 0756-7638546
科研处 2024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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