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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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3〕64号-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3-06-28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文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申报通知》,学校现组织该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7月12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并给予指导意见。最终电子版申报材料请于7月18日上午10点前上传至“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纸质版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8份、《活页》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于7月21日上午提交至科研处212。 一、研究方向 题目可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 1.广东省委“1310”部署与潮州文化传承传播研究; 2.潮州文化海外传承传播对策研究; 3.潮汕地方文献的整理与数字化研究; 4.潮州文化国际传播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研究; 5.潮人优秀群体(潮商、潮儒、潮匠等)研究; 6.潮汕非遗文化品牌与地方经济文化建设研究; 7.潮汕文化创意产业调查及研究; 8.海外潮汕方言研究; 9.海外潮人作家作品研究。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潮州文化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申报人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申报课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5.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年6月25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潮州文化研究专项”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需公开发表不少于3篇(含3篇),其中,重点项目至少在CSSCI刊物发表2篇,一般项目至少在CSSCI刊物发表1篇;专著书稿不少于15万字。 项目完成时间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应用类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基础类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为3年。 四、资助额度 本年度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拟立项18项。 1.重点项目3项,每项8万; 2.一般项目15项,每项3万。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申请书》,在系统提交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6月27日10:00—7月18日中午12:00。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并及时填写“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以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
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13798962651
科研处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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