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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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科字[2020] 7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民办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
| 发布人:金鑫 发布时间:2020-11-18 浏览次数:44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关于申报2021年度民办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度民办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详见附件。 一、课题选题 民办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属于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立项课题。课题主要围绕分类管理改革背景下民办教育理论与战略、民办教育政策与实践、民办教学改革和发展、民办学校管理团队和教师队伍建设、民办学校培养机制与模式创新等方面开展研究,具体课题指南见附件1,题目围绕指南列出的要点自拟。 二、申报条件 1.推荐名额:学校限申报2项。 2.申报课题应具有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民办教育研究团队,也可以邀请长期从事民办教育研究的相关专家、学者合作。 三、申报程序 申报课题的个人须认真填写《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五份,双面打印普通装订。 四、课题管理 1.研究周期与经费。本批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每项课题研究经费由学校自筹,资助4000元。申报人应成立专项课题组,围绕核心内容开展研究,做好过程记录,及时总结反馈,力争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2.课题评审。省教育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课题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3.课题管理。省教育研究院与申报人所在学校共同对立项课题研究进行管理,对研究成果加以推广应用。 课题立项、研究和验收按照《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时间安排: 电子版截止提交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11:00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科研处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纸质版截止提交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上午11:00前。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38546
科研处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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