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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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字〔2019〕6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19-09-20 浏览次数:115 初审: 复审: 终审: |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7〕212号)、《广东省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103号),学校对2020年度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的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用途 1.专业建设:学科建设、教学条件建设、课程建设等。 2.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产业紧密结合的应用研究和社会服务等。 二、主要建设目标 打造体制机制创新、办学条件优良、师资水平较高、人才培养质量较高且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即在一个学科专业内实现“三个一目标”:打造一个高水平的学科专业、形成一支优秀的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一个先进的实验室(实训室)。 请校内相关单位按相关文件要求,于9月26日17:00前将项目纸质版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科研处212室,电子版发送至jluzhcqb@163.com。
联系人:王宇 联系电话:7629875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 2019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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