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院科字〔2018〕77号-关于组织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党建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18-11-14   浏览次数:24
初审: 复审: 终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党建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880号),省委教育工委已经启动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党建工作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改革开放40周年党建工作研究项目作为专项纳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统一按照《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党建工程”项目资助范围。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范围

改革开放40周年党建工作研究项目的申报面向省内各普通高校,课题组成员应包含从事党建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基层一线党务工作者。

(二)申报要求

1.改革开放40周年党建工作研究项目应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高校党建工作基础性、深层次问题,并结合我省高校党建工作实际,研究和解决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2.申报人需为具有高级职称的党建研究专家或基层一线专兼职党务干部,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良好的保障条件。申报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应能保障充足的研究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具备支持课题开展研究的条件和政策。

3.申报项目需从课题指南中选择选题,明确研究目标和主攻方向,论证严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可行。

4.申报项目要重视不同类别学校、不同身份人员的交叉与组合。鼓励跨学校、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与党建研究和党务管理工作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的标志性成果。

5.项目研究要注重时效性。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提倡以研究咨询报告、专著作为主要成果形式。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

标,时效性强的选题,要加快研究进度,按时高质量完成。

6.原则上每个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提交申报书至少1项。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凡未完成广东省教育厅立项的其他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把关审核。

7.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后公示立项,予以资助。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

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者须登录广东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平台(网址:http://202.116.224.17)填报,申报系统申报截至时间20181122日,在系统提交申报待科研处审核后从系统导出申报书打印纸质申报书报送科研处(A4纸双面打印、白色封皮胶装,一式三份),纸板报送时间20181126日下午5点,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广东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18613001327

联系人:梅耀敏    7638546

孔斯丁    7626132

  

附件:院科字〔2018〕77号-关于组织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党建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zip

  

  

科研处

党委办公室

  20181113


版权所有 © 珠海科技学院 地址:广东珠海·金湾草堂 邮政编码:519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