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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关于推荐会员参加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的通知 |
发布人: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7-06-05 浏览次数:25 初审: 复审: 终审: |
珠海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的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中关于“做好文艺评论工作激励”的要求,根据《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修订稿)》和中国文联十届二次全委会的相关工作部署,为有效激励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充分发挥文艺评论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珠海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作为本次推优活动的初评推荐单位,将推荐协会会员的文艺评论著作、文章参加此次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项目 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本着注重导向、追求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设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2个项目。 1.推出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10部左右。 2.推出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30篇左右。 二、推优对象 珠海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在2016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30日内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评论著作和在报纸、杂志、图书上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 三、推优要求 (一)推优标准 1.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2.贴近当代文艺发展实际,侧重对当前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评析,有独到见解,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3.在本年度基础理论或学科建设中,具有广泛代表性; 4.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具有科学精神,文风清新。 (二)报送名额 请符合推优标准的会员报送本人文艺评论著作或文章,同一作者限报著作类作品1部或文章类作品1篇。珠海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将根据推优标准,公平、公正、公开选拔,择优推荐4部著作类作品、5篇文章类作品,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评选。 (三)报送材料要求 1.请本协会会员报送每部著作类作品原作5部和电子文件;每篇文章的发表原件1份(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和电子文件。《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推荐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网站下载)1份。 2.请会员将推荐表连同作品一起寄送至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在信封上注明参加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 3.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123940994@qq.com;邮件主题:第二届“啄木鸟杯”推优活动+著作/文章题目+作者姓名。 4.报送截止日期 作品提交截至2017年6月30日。 四、评审程序 本次推优活动分为初评、复评、终评环节,均设4个评选组,分别为舞台艺术组、视听艺术组、造型艺术组、理论文学组。 1.初评 初评由省文联、省评协组织进行,社会自荐作品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组织初评。 2.复评 复评评委人选主要从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各专委会中选择,并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组织知名文艺评论家、艺术家构成,分设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评选组进行复评。 3.终评 终评评委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成员为主,再聘请各相关艺术门类的权威专家组成评选组进行终评。 为突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公正性,初评、复评、终评都采用匿名评审和回避制度。最终结果报中国文联审定后公布表彰。 五、推优成果 举办中国文艺评论2017年度推优发布活动。将推选出的优秀文章结集出版,推优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媛电话:0756-7629875 电子邮箱:123940994@qq.com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草堂湾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科研处 邮编:519041
附件: 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推荐表
珠海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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