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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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科字〔2026〕118号-关于组织2026-2027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统计和大数据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6-10-20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6-2027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统计和大数据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该课题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教师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请于2026年10月27日前通过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在线提交申报书(附件3,word版)以及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word版)。提交步骤如下:登录系统 → 校级项目申报 → 按流程完成填报。请申请人合理规划申报时间,预留学院审核周期,避免因审批流程延误错过申报截止时间。 一、课题选题范围 申报老师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中的难点、空白点、公众关注、决策参考需要等实际需求和课题负责人研究专长,原则上按照课题指南(附件2),确定研究角度、选题和内容(如有研究基础好、角度切入好、与实际需求或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年度重点工作结合紧密的研究选题,也可纳入作为选题)。课题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研究能力。 二、课题支撑 1.立项课题结项获得优秀等次的补助2万元,结项获得良好等次的补助1.5万元,结项获得合格等次的补助1万元。课题立项后每个课题先补助0.5万元,剩余经费按照财政相关规定,根据课题结项等次进行分级补助; 2.立项课题在结项评审中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课题研究成果,可根据课题参与情况,按照相关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要求,作为相对应的业绩成果条件; 3.获得立项的课题,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根据现有数据资源及研究情况协助统筹协调相关资源,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4.鼓励各地各单位为立项课题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套保障。 三、申报要求 1.以《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为依据,研究内容与研究方向不得与制度冲突,鼓励所作研究作为制度的有益补充。 2.研究课题需确保原创性,课题研究所有的数据及分析报告、数据建模模型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由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及研究单位共有,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可根据研究情况提供部分数据支持,未经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同意,研究单位不得将数据资料、数据结果、分析报告用于本研究及发布报告、决策参考及产业运行监测等政府行为以外的目的;研究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在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3.上年度获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本年度不得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黄航穗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
科研处 2026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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