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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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科字〔2026〕94号-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6-07-30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请有意申报项目的教师于7月31日前与科研处对接,提前办理单位真实性承诺函、项目承担(参与)单位合作协议用章协调工作;逾期未提前联系的,相关申报不予受理。申请人请于8月7日前,通过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在线提交申请书。提交步骤如下:登录系统 → 校级项目申报 → 按流程完成填报。请申请人合理规划申报时间,预留学院审核周期,避免因审批流程延误错过申报截止时间。 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于8月8日上传相关资料至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应突出应用导向,以服务科技决策为主,不支持纯技术理论、纯自然科学理论、纯人文科学研究以及其他非应用性研究的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研究内容涉及科技安全、敏感领域的科学数据、新颖技术、重大创新,原则上不对外发布。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①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验收或当年度已申报2项; ②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③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④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⑤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⑥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⑦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4.合作研究要求 项目参与者中如含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中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并上传合作协议;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项目参与单位为省外单位的,外省企业不能分配经费,且申报单位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二、执行期限 原则上面上项目研究期为2027年4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重点项目根据研究需求另行确定。 三、成果要求 项目组须加强调查研究,坚持用事实、数字、案例说话,注重形成实质性研究成果和工作建议,成果材料应真实、无知识产权争议,成果采纳情况作为验收重要依据及今后申报项目优先支持依据。调研报告的核心在于聚焦本领域国内外最新动态与热点事件,开展系统性跟踪研究,或围绕最新进展及存在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应为首次发布,研究期内报送到指定邮箱(skjt_qbszhyjzx@gd.gov.cn)。重点项目的决策咨询报告应以单位名义正式报送省科技厅。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资料。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黄航穗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科研处 2026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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