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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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科字〔2026〕86号-关于组织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6-07-10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文件《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申请人请于7月20日前,通过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在线提交申请书及活页(附件4及附件5)。提交步骤如下:登录系统 → 校级项目申报 → 按流程完成填报。请申请人合理规划申报时间,预留学院审核周期,避免因审批流程延误错过申报截止时间。 2026年度规划课题采用推荐和评审制,科研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审议,学校择优推荐10项报送。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于7月27日上传至“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系统”(https://www.ngedu.org.cn/loginTopic)。 一、课题类别 2026年度规划课题申报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青年课题。 重点课题需严格按照《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3)范围进行申报,可直接以选题指南名称作为题目申报,也可在选题指南名称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 青年课题申报可参考重点课题选题指南,也可结合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自主拟定研究题目。建议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与创新发展为主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选取与教育教学、办学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在同等条件下,申请人为党组织负责人或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的,将优先获得立项。青年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对其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不作硬性要求。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请书中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3.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不同单位可以联合申报重点课题,联合课题的负责人最多不超过3人。 4.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报。尚未结题的协会在研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申请人参加此次申报。课题立项后,课题申请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成员总数的1/3。 三、申报时间、完成时限及经费资助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8月5日。 2.自立项之日起,课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期间允许申请延期1年。重点课题建议研究周期 2 年,执行时段为2026年9月1日—2028年8月 31日;青年课题建议研究周期1年,执行时段为2026年9月1日—2027年8 月31日。 3.立项后每项给予2000元经费资助。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黄航穗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
科研处 2026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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