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
| 校科字〔2026〕80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学校科研业绩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6-06-26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高水平科研业绩申报工作,依据教师科研业绩的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核定科研绩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科研业绩申报范围及署名要求 参照《珠海科技学院科研业绩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版)》(附件1)。业绩级别认定标准参照《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办法》(附件2)、《珠海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类别、级别划分标准》(附件3)、《珠海科技学院教师工作业绩确认标准》(附件4)等文件。 2.时间范围 2025年度取得的及2024年度取得但未曾申报的符合要求的科研业绩。 3.其他注意事项 (1)科研业绩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2)在不同载体被二次(或多次)发表的成果,只申报一次;同一成果符合多种申报条件时,就高认定(科研成果奖除外)。 (3)所有科研业绩必须在学校科研服务平台登记提交且相应证明材料完备,方可纳入申报范围。没有科研服务平台账号的教师,可自行注册账号(用户名须为工号),并联系科研处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操作。 二、申报方式 科研成果由各成果负责人在学校科研服务平台登记并申报,学校科研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s://kypt.zcst.edu.cn,或通过科研处官网主页,点击左下角“科研服务平台”直接登录。登录后进入个人科研空间,点击“科研成果—参与获奖申报”,选择“2025年科研业绩申报”;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在学校科研服务平台登记,科研处复审通过即可,无需申报。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开始接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申报截止日期当天24点后,科研服务平台申报程序将自动关闭。请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靳艳虹,联系电话:7638546)
附件:
科研处 2026年6月25日 |
版权所有 © 珠海科技学院 地址:广东珠海·金湾草堂 邮政编码:519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