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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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科字〔2026〕49号-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6-05-07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2027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一、时间规划 1.申请人请于5月24日前,按照最新申报要求及申请书模板,通过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在线提交材料。提交步骤如下:登录系统 → 校级项目申报 → 按流程完成填报。 2.5月25-29日组织正式申报评审给予修改意见。 3.经审核后请各申请人将修改版申报书于5月31日前提交到科研服务平台,学校将择优遴选申报基础较好的申报书送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4.6月7日请各申请人将申报书提交到“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 “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请申请人合理规划申报时间,预留学院审核周期,避免因审批流程延误错过申报截止时间。 二、申报要求和说明 1.每个申请人2026年只限提交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申请和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总数限2项。 2.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1项(含)以上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已经提交2项2026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不得申报。 4.因发生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5.所有获得过学校资助立项的“广东省重点建设学科科研能力提升项目(自然科学类)”的负责人均需申报(获得科技部重大项目、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在研项目负责人可酌情申报)。 6.面上项目申报条件: (1)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不实行单位限项申报。 (2)面上项目实施期为3年,可视项目具体执行情况申请提前验收。项目资助强度 10 万元/项,项目经费事前一次性拨付。 (3)申请人应为粤、港、澳三地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申请人须在系统上传全职在岗有效证明材料(广东省内依托单位申请人应提供指南发布之日前近 3 个月在依托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工资薪金纳税证明,请申请人提前与人事处联系办理。 (4)连续申请 2025、2026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而未获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参与者。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应当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负责,并在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自然年内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或由不同申请人或经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的项目研究内容应避免与已通过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阶段的项目相同。不得将已获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如在提出申请后得知获得其他财政性资金渠道资助的,申请人应及时、主动申请撤回项目。申请人申请的部分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果指标等,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8.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经费管理要求 项目经费使用应按照《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5〕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方式 1.项目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无纸化申报。 2.申请人须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科研处审核后按流程提交。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执行起止时间为2027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 3.网上正式填报及依托单位推荐时间:2026年5月15日-6月10日17:00。 4.指南业务咨询电话:020-38805105、87567795 5.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20-87583605、87567792 6.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黄航穗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
科研处 2026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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