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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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科字〔2026〕43号-关于组织金湾区2026-202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6-04-28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珠海市金湾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金湾区2026-202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人请于5月12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活页(附件3)及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通过“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提交,提交步骤如下:进入系统-校级项目申报-按具体流程填报。 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于5月18日前递交到科研处212室,由学校统一报送。 一、课题要求 1.本年度课题立项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前两类将由金湾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给予经费资助。 2.选题要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要围绕锚定“加快建设珠海西部城市新中心、中国式现代化城市样板创新发展区,打造珠江西岸国际航空枢纽”的使命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对接港澳协同发展新高地,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澎湃活力与内生动力,深化“百千万工程”“五年显著变化”的生动实践,倡导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治理大格局等方面,结合金湾区发展实际进行研究。 3.研究角度要具体明确、重点突出。应用研究要突出实践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充分体现金湾地域特点。基础研究要突出原创性,注重学科传承。 二、成果要求 课题成果分论文、调研报告、专著三类。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提交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研究内容相符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的,一般要求1万字以上。成果形式为专著的,一般要求提供不少于5万字的书稿。 三、申报资格和条件 1.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鼓励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2.一个课题组只能确定1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真正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务。 3.每位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课题结项。 4.凡已承担金湾区以往社科规划立项课题但未结项者,不予申报;凡国家、省、市已立项或国家、省、市下达到区有关部门的调研任务,不再申报;凡区直有关部门已完成相关研究的课题,不再申报;单位或企业资助经费的项目只受理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5.课题组成员每人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黄航穗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 附件: 科研处 2026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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