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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珠海研究院联合培养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6-04-07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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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吉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制定吉林大学珠海研究院联合培养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代码、名额及初试成绩要求

专业

代码

学习

形式

专业名称

缺额

初试成绩要求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025100

全日制

金融

4

355

50

50

80

90

025400

全日制

国际商务

2

330

50

50

80

90

085600

全日制

材料与化工

2

300

45

45

68

80

086000

全日制

生物与医药

3

300

45

45

68

80

105400

全日制

护理

1

300

45

45

180

/

二、接收调剂条件及录取原则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具体调剂如下:

1)金融(025100)专业调剂只在已参加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025100)专业复试,且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不再组织复试。

2)国际商务(025400)专业调剂只在已参加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国际商务(025400)专业复试,且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不再组织复试。

(3)材料与化工(085600)专业调剂只在已参加化学学院材料与化工专业(085600复试,且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不再组织复试。

(4)生物与医药(086000)专业调剂只在已参加生命科学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086000)复试,且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不再组织复试。

(5)护理(105400)专业调剂只在已参加护理学院护理专业(105400)复试,且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不再组织复试。

三、调剂流程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按时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填报志愿,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8800482000

四、本调剂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珠海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6-7626386

王媛媛    联系电话:0756-7638546



吉林大学珠海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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