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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6〕13号-转发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6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6-03-18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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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发明创业奖是2005年由科技部批准,中国发明协会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注册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发明创业奖下设人物奖、成果奖、创新奖和项目奖四个子奖项,2026年发明创业奖评选奖项包括人物奖、创新奖、成果奖和项目奖。现将评选工作详情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人物奖

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彻“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注重参评者的技术水平和实际能力、贡献、业绩和本人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原则。

评选范围包括全国各省区市发明创业者;在中国工作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外国公民,以自己的发明创业成果为提高中国的创新能力做出突出贡献者。

获奖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强。

2.在所属科学技术领域取得较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显著成绩。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做出贡献。

3.参评人是主要技术发明成果的第一发明人,一般应拥有发明专利或重大科技成果证书,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4.本届为第十六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已获得第一至十五届发明创业奖、没有获特等奖的获奖人,可以申报第十六届发明创业奖当代发明家称号,但必须要有新的技术发明成果。已获得第一至十五届发明创业奖特等奖并授予当代发明家称号的获奖人,不再申报第十六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

(二)成果奖

奖励对象为以推动科技进步为导向,在技术研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成果应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并已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年内获得发明创业奖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再作为本年度第一完成人申报。

(三)创新奖

奖励对象为以技术发明为导向,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形成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具有首创性的项目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报奖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经实施能够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三年内获得发明创业奖创新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再作为本年度第一完成人申报。

(四)项目奖

为鼓励发明创新,促进发明成果、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中国发明协会报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了“发明创业奖项目奖”。中国发明协会将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工作委员会,根据《发明创业奖评奖办法》对申报评奖的项目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出获奖项目并颁发证书。

具体要求请参考国际/全国发明展览会通知,登录中国发明协会官网(www.cainet.org.cn)“发明展览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二、提名程序

申报人物奖、成果奖、创新奖的团队需在326日前填写《提名申请表》(附件1)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学校将统一汇总申报意向并报送中国发明协会获取注册号及密码。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系统填报

1.人物奖提名系统:http://8.140.115.12:9011/ivpa/login-logout.action

2.成果奖提名系统:http://47.95.171.187

3.创新奖提名系统:http://39.102.49.228

提名系统开放时间均为2026310日至61日。候选人需在提名系统填写《提名书》,提名书及附件完成填报后系统提交并下载打印带有水印的《提名书》。

(二)纸质材料提交

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提名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无需胶装,于520日之前提交至科研处213室。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科研处统一盖章后,由候选人扫描生成PDF文档上传至提名系统,附件无需再次上传。

 

   附件:校科字〔2026〕13号-转发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6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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