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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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科字〔2026〕5号-关于组织2026年中国证监会省部级课题选题方向及申报指南的通知 |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6-02-12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2026年中国证监会省部级课题选题方向及申报指南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人请将填写好的《中国证监会省部级课题项目书》(附件2)通过“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提交,提交步骤如下:进入系统-校级项目申报-按具体流程填报,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24点。学校将组织校内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 一、选题方向 1.新公司法下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有效性、优化上市公司结构研究 2.公募基金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机制研究 3.资本市场与养老金融投资机制创新研究 4.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执业监管研究 5.AI技术发展背景下投资者行为模式变化趋势、市场影响与监管研究 6.开放环境下我国资本市场监管能力提升研究 7.证券执法领域共同违法问题研究 8.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研究 9.提升资本市场定价效率研究 10.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研究 11.资本市场支持传统产业上市公司提质增效研究 12.人工智能等科技发展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和挑战 二、课题申报条件 1. 课题原则上由一家或两家单位牵头,参与单位要保持多样性。其中,课题牵头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一流智库、高校和科研院所;国内外知名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投资咨询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市场机构;国内外知名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等。原则上自然人不能单独作为课题牵头方。 2. 课题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完成课题所需的人才和物质条件。作为课题研究的主要责任方,课题牵头单位负责组建课题组,组织本课题方案设计、研究论证和成果撰写、敏感内容保密等工作。 三、课题管理安排 1. 课题的研究时间一般为6-12个月,延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如研究时间超过12个月,在课题申报时需写明理由 2. 因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出现课题研究方向调整、课题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调整、课题研究时间调整、终止课题研究等事项,课题承接单位应向课题组织管理单位来函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四、注意事项 杜绝交叉申报、一题多报和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选题申报多个渠道的课题项目。如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课题项目书内补充具体说明所申报课题与关联课题的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黄航穗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 科研处 2026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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