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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6〕4号-关于组织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6-01-20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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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文件《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62号),学校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型

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631日开始,32016时截止。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务必下载系统最新的申请书模板)。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户,申请人务必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姓名、邮箱、二代身份证号码、聘用职称)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如实填写,避免违反科研诚信要求)。

2.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4. 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存在合作单位的,应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经费分配情况。合作研究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合作研究协议无需提交至基金委;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申请人仅须对项目的直接费用编报预算,有关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5.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6.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8.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9.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并将伦理审查审批表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10.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1.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本《指南》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管理科学部有关内容。

12.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指南中申请规定,另外由于各科学部、科学处及学科各有异同,因此要特别重视各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

13.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三、系统账户开户

1.工作单位有变动人员,新单位无需申请账号。只需本人登陆系统在“个人信息维护”将所在单位更新即可。

2.获批人员有“项目负责人”角色无需再增加角色,项目负责人角色已包含“在线申请”权限。

3.系统里从未有帐号的人员,请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添加人员模板》(附件2),于125日之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邮件命名“单位名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人员添加”),由科研处负责申请新账号。

四、相关网址

1.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项目申报平台)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OAR平台): https://oar.nsfc.cn

5.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拟于2026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系统技术问题请致电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或点击系统右上角在线咨询按钮进行咨询。

五、申报时间安排

各二级单位请做好项目申报动员工作,并通知申报教师按以下时间节点完成预申报:第二轮,请于25前登录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进入校级项目申报模块填报并提交申报书,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审议;第三轮,于226前在以上同一平台提交。通过审议的项目需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提交最终版本。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于31日开始,请各申报人于312前,在系统提交申请书(只需在系统提交,不需要纸质版);312-18,科研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通知申请人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和补充;为避免最后时间段网络拥堵,科研处将于318前统一上报申请书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黄航穗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校科字〔2026〕4号-关于组织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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