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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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5〕62号-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5-06-26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2025年度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学校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准备,并于7月16日前将申报书通过“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提交,提交步骤如下:进入系统-校级项目申报-按具体流程填报。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并给予指导意见。 最终版申报材料请于7月24日前在“珠海市社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s://keti.zhsk.gov.cn/?m=login)完成提交(系统7月24日晚关闭),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于9月2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A4双面打印、一式五份,无需提交活页)报送至科研处212室。 一、课题设置及经费说明 本次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和共建课题,可参照附件2的选题方向确定研究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就珠海高质量发展中的问题自行确定选题。一般课题由珠海市社科联给予经费资助,共建课题由学校统一给予经费资助。 二、申报办法 本项目的申报网址为:https://keti.zhsk.gov.cn/?m=login(珠海市社科项目库管理系统)。请申报人按系统要求填报并保持与纸质版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在《课题论证活页》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否则该申报无效。上传《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时,注意“文件名”中不可以出现单位和个人名字,建议直接命名“申报书”、“活页”。 第一次申报者应先注册,注册后等待科研处审核,通知之日起至项目申报截止日期,科研处定期审核,不用单独联系。 三、申报人员要求 1.一个课题组只能确定 1 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真正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务;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 1 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每人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 5 人。 2.在研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可申请。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书课题申报只能选择“一般课题”或“共建课题”。 2.如果申报课题类型为共建课题,无需填写经费预算表。 五、结题成果要求 课题成果分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三类。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提交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研究内容相符的学术论文。一般课题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 2 篇,共建课题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 1 篇。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的,一般要求 2 万字以上,需提供能为党委政府参考的决策建议不少于 1 篇。论文和调研报告类要求 3-12 个月内完成,其中基础性研究要求 1-2 年内完成。专著类一般要求2-3 年内完成,书稿不少于 10 万字。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
科研处 2025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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