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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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5〕52号-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5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5-05-30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文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5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通知》,学校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准备,并于6月15日前将申报书通过“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提交,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并给予指导意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系统最终提交时间截至6月23日。 纸质材料签字盖章版《申请书》7份(与系统提交版本号一致)、《活页》5份,均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于6月25日提交至图书馆行政区科研处212。 一、申报方式 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gdppssp.com.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6日9:00,申请人登录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申请书》《活页》。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有较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其子课题)的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其子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5年5月29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专项项目。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4.申请人根据选题方向选择申报,申报课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5.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专项、合作类专项中的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6.申请人可根据教学实践和研究实际自主确定课题组,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合作类专项中的两个项目。 三、资助情况 全省拟立项10项,每项资助3万元。 四、完成时间及成果形式 预期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可三选一或三选二。其中,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需在学术期刊发表3篇以上(含3篇);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若选两种成果形式,则均需达到上述相关成果要求。项目成果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并与课题具有相关性。 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可申请提前结项。 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
附 科研处 2025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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