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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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5〕4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5-05-20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该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提交预申报的老师无需重复申请,新申请或需要更换申请书请按以下时间提交学校申报系统。 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准备,并于6月2日前申报人将申请书通过“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提交,科研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审议。学校择优推荐10项。 最终获得推荐的项目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负责人签字)于6月18日提交至科研处212。“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请于6月20日上午前将盖章版申报书等材料在系统上完成提交。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2.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全面认识教育的“三大属性”以及大会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教育强国建设的科学内涵、方法特征和行动路径等方面开展研究。 3.面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研究专题:重点围绕立德树人铸魂工程、基础教育提质工程、职业教育培优工程、高等教育创新工程、教育改革攻坚工程、教育对外开放工程、“新强师工程”、教育安全守护工程等“八大工程”,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以及教育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探索、教育对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等方面开展研究。 4.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 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 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6月30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 终成果进行申报。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5.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gdjyky.gdedu.gov.cn),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6日上午9点开始。系统开放后可下载申请书,获得学校推荐的老师注册系统并填报,学校截止审核时间6月20日下午17:00。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 科研处 2025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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