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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5〕31号-关于组织2020-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和项目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5-04-15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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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文件要求,现针对我校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和项目2020-2022年度项目组织结题验收,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615日前将“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以一个PDF文件格式上传”和“结题成果一览表(附件2)”通过“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提交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文件命名为“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和项目(或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姓名”。

 、请2020-2022年度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验收报告/结项审批表》《成果鉴定申请表》《通讯鉴定表》《结题成果一览表》等材料(其中《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附原件)。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请各负责人认真阅读相关材料撰写说明,并按照相关要求撰写和提供附件等材料。

 2.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软件、专利以及鉴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等。所有发 表论文须见刊并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同时注明“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和项目(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资助”,未注明的不得列入结题(验收)材料。

3.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经费决算表”(右上角空白处备注经费卡号)完毕后,请项目负责人打印一份并签字于69日前交到科研处,科研处统一办理。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不予通过结题:

1.未完成《申请书》所规定的任务;

2.预期成果未能实现;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4.擅自修改《申请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校科字〔2025〕31号-关于组织2020-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和项目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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