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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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5〕9号-关于《珠海科技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5-02-26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学校已于2022年11月14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珠海科技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2〕248 号)”,为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和支持学校科研人员承担横向科研项目,全面提升学校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现对该《通知》中有关管理费相关规定补充通知如下: 将第四章第十一条(四)管理费: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费计提按到账经费的10%纳入学校预算统筹管理,管理费提取不高于5万元。横向科研项目结项后将按照管理费等额配套,配套经费不可列支招待餐费。 修改为:横向项目不再提取管理费,横向科研项目结项后不再按照管理费等额配套。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5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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