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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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5〕2号-关于组织2025年度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资助育人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5-01-03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为研究和解决我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对策建议,增强资助育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学生处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资助育人专项)立项申报工作,此类项目立项经费来源为学生处自筹经费,不纳入广东高校省级科研平台和项目认定推荐范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育人专项课题及要求 2025年度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资助育人专项)拟立项10项,课题题目根据学生处组织要求自拟题目。申报者设计研究内容时,要注重理清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明确保障;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注重应用性,突出实践性。立项项目每项资助标准为0.8万元,资助经费从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返还的我校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列支。(学生处负责统筹)。本次课题研究于2026年1月5日前完成。 二、实施与管理 2025年度学校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资助育人专项)由学生处负责组织推荐拟立项项目,安排课题立项、结项鉴定等相关事宜,科研处负责协助项目管理。课题负责人提交鉴定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所申报课题的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并发表在CN期刊上,同时提交2000字左右的资助育人工作建议。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课题申报人限我校工作人员,申报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其中,现正承担往年学校资助育人课题相关任务,但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二)每人只能主持1项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的课题不超过2项。 (三)项目课题申报应以集体研究为主要方式。提倡以工作团队形式在实践经验积累的基础上组织课题申报,项目课题的实施鼓励“教师牵头、学生参与”的团队实践模式,充分体现资助育人工作对象的主观能动作用,每个课题组成员不超过4人。 (四)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四、研究内容 (一)基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构建与探索; (二)全面推进学生资助精准化的思考与研究; (三)基于大数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模式构建; (四)新时期学生资助工作队伍建设; (五)获奖助学生的后期管理与服务; (六)探索内涵式、发展型的学生资助工作新模式; (七)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 (八)结合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实际自拟其他研究方向。 五、申报办法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者需提交《珠海科技学院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资助育人专项)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2025年珠海科技学院创新能力培育工程项目(资助育人专项)申报书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单位汇总提交)。请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学生处各科室负责人对本单位所申报课题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学生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审定。 (二)报送单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汇总编序后统一报送学生处助贷管理科。联系人:刘喆,联系电话:7626375,邮箱:390753687@qq.com,地址:图书馆北区112室。 (三)申报受理时间:2025年3月3日11:00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科研处 2025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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