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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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4〕90号-关于组织申报珠海市202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4-09-10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珠海市202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珠社科规划办通〔2024〕34号),学校组织开展该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老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电子版申报书通过“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ypt.zcst.edu.cn/)提交,提交步骤如下:进入系统-校级项目申报-按具体流程填报。学校科研服务平台开放时间:9月9日-9月23日24点,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并给予反馈意见。最终版申报材料请于10月7日前在“珠海市社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s://keti.zhsk.gov.cn/?m=login)完成提交,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于10月14日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五份,无需提交活页)报送至科研处212室。 一、课题设置及经费说明 本次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和共建课题,可参照附件2的选题方向确定研究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就珠海高质量发展中的问题自行确定选题。一般课题由珠海市社科联给予经费资助,共建课题由学校统一给予经费资助。 二、申报办法 本项目的申报网址为:https://keti.zhsk.gov.cn/?m=login(珠海市社科项目库管理系统),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6日至10月9日。请申报人按系统要求填报并保持与纸质版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在《课题论证活页》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否则该申报无效。上传《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时,注意“文件名”中不可以出现单位和个人名字。 三、申报人员要求 一个课题组只能确定1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真正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务;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每人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四、结题成果要求 课题成果分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三类。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提交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研究内容相符的学术论文。一般课题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共建课题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 篇。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的,要求2万字以上,需提供能为党委政府参考的决策建议不少于1篇。论文和调研报告类要求3-12 个月内完成,基础性研究要求 1-2 年内完成。专著类要求2-3 年内完成,书稿不少于10万字。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校科字〔2024〕90号-关于组织申报珠海市202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2).zip 科研处 2024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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