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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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4〕85号-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4-09-01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文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申报通知》,学校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请申报人于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学院,各学院积极组织专家进行第一轮项目审阅,并于9月27日前二级学院统一将电子版申请书(命名: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学科-学院-姓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iluzh@126.com,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第二轮项目审阅并给予修改意见。最终电子版申报材料请于10月7日前上传至“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5份(均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于10月9日上午提交至科研处212。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志愿服务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且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申报人须根据规定的研究方向选择申报,申报课题应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较强的现实意义,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到两个项目中。 5.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4年8月28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6.青年项目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28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28日后出生)。青年项目课题组成员无年龄要求。 7.已申报省社科规划2025年度常规项目、三类研究专项的个人不得申报本专项。 二、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志愿服务研究专项”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预期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其中,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需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3篇,项目负责人须是独作或第一作者),内容须与课题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须在2025年12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项目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免于结项鉴定: 1.项目研究报告获省部级及以上现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 2.发表2篇与项目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以上所有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须注明“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成果,项目编号XX”。 三、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四、申报方式 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6日10:00,须按要求填写《申请书》《活页》并上传,在系统提交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操作方法及要求见系统登录页面通知公告栏。申报系统技术类问题可扫描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的易普客服二维码或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五、特别提示 1.“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年组织一次。 2.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可申请延期,研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于超过2年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3年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统一清理。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校科字〔2024〕85号-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的通知(2).zip
科研处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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