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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4〕83号-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度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4-09-01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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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依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文件《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学校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请申报人于9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学院,各学院积极组织专家进行第一轮项目审阅,并于919日前二级学院统一将电子版申报书(命名: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度重大项目-学科-学院-姓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iluzh@126.com,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第二轮项目审阅并给予修改意见。927日前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至申报系统。

一、申报方式

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网络申报系统于915日至928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史学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三、研究周期及资助

1.课题研究周期为3-5年。

2.本批次重大项目共发布37个招标选题方向,涵盖中国史、考古学、世界史3个学科领域。每个招标选题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校科字〔2024〕83号-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度重大项目的通知(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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