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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4〕50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的通知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4-05-31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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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申报公告》,学校现组织开展该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按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69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并给与指导意见。最终电子版申报材料请于618日上传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

一、申报类别

1.就业研究专项立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供需适配,重点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体系和服务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决策支撑。

2.考试研究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需求和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教育考试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构建高质量教育考试评价体系和服务教育考试改革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二、申请人要求

1.就业研究专项申请教育部重点,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62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620日后出生)。

2.考试研究专项申请教育部重点、一般和培育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项目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三、申报要求

1.就业研究专项研究年限为12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其中研究年限为2年的应用研究,要求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编发、采纳;研究期限为2年的基础理论研究,需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A&HCI)论文。

2.考试研究专项的研究年限为23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12篇决策咨询报告,以及与资助金额相匹配的一定数量和级别的学术期刊论文或学术著作。决策咨询报告要求同上。

3.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和《项目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5.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项目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四、系统填报要求

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并及时填写“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以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

 

   附件:校科字〔2024〕50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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