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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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4〕47号-转发《关于公开征集珠海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咨询机构及专家库人选(第二批)的通告》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4-05-26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现将市委政法委《关于公开征集珠海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咨询机构及专家库人选(第二批)的通告》转发给你们,专家库人选征集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相关公司(单位)中熟悉建筑工程、农林、水利、交通能源、环保、医疗、安全生产、法律、经济、金融、财务、社会治理等政策法规及业务工作的专家。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2.熟悉广东省及珠海市经济、社会、历史、人文、地理等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3.从事所属领域、行业工作3年(含)以上,熟悉本领域本行业的工作特点、最新政策、发展变化等状况,具有较高权威性和较强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评估工作和有关活动;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材料报送 自愿申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人选的,需提交以下材料:①珠海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人选申请表原件(见附件2);②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③个人相关业绩或专业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各单位广泛动员申报、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报送材料,材料电子版请于5月28日12点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邮件命名“专家库人选推荐+专家姓名”,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研处213室。科研处审核之后统一报送。
附件:校科字〔2024〕47号-转发《关于公开征集珠海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咨询机构及专家库人选(第二批)的通告》的通知.zip
珠海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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