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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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4〕41号-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4-05-17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该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请各单位集中报送,并于6月3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由于本次申报学校限额12项,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并择优推荐。最终获得推荐的项目请于6月13日上午前将盖章版申报书等材料在系统上完成提交。 一、申报方式 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gdjyky.gdedu.gov.cn),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19日上午9点开始。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1.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的重要论述开展研究。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3.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教育强省发展战略研究专题:重点围绕面向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的目标体系与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教育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探索、服务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4.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 生),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 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 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 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 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 5.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7.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及平台网站。
联系人:朱禹铮 黄一凡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并及时填写“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以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
附件:校科字〔2024〕41号-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1).rar 科研处 2024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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