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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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4〕40号-关于组织申报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4-05-15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件《关于申报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学校组织基地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请各单位集中报送,并于5月23日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双面打印)会议评审使用,最终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双面打印)请于5月29日交至图书馆行政区212室。 一、申报要求 1.研究基地设立条件:必须以珠海地区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为依托单位。学科必须具有明显特色,学科研究方向必须紧扣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具备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能为珠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 2.研究基地负责人申报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 周岁。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对所在学科领域的现状和发展有全面的了解,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科研积累和成果,在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4)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承担完成过党政部门应用对策研究课题。 (5)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和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其成果被党政部门所采用。 (6)有较强的学科建设组织协调能力,能领导研究基地开展学术研究。 3.研究基地的主要任务包括: (1)依据研究方向,制定基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力量开展课题研究,按要求提交调研报告: (3)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或成果交流会; 二、申报对象 1.原市社科研究基地(名单详见附件 2)。已有的市社科研究基地需根据国家、省、市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各自主观动能、研究力量和研究方向需重新申报,本轮未申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其研究基地的资格。 2.有意向申报的研究机构。 注意事项:原有的市研究基地需根据国家、省、市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学校整体发展规划重新申报。若需要调整基地名称或基地负责人(需满足此次申报条件),请附情况说明。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并及时填写“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以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
附件:校科字〔2024〕40号-关于组织申报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3).rar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科研处 2024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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