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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4〕40号-关于组织申报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4-05-15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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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依据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件《关于申报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学校组织基地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请各单位集中报送,并于523日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双面打印)会议评审使用,最终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双面打印)请于529日交至图书馆行政区212室。

一、申报要求

1.研究基地设立条件:必须以珠海地区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为依托单位。学科必须具有明显特色,学科研究方向必须紧扣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具备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能为珠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

2.研究基地负责人申报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 周岁。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对所在学科领域的现状和发展有全面的了解,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科研积累和成果,在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4)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承担完成过党政部门应用对策研究课题。

(5)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和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其成果被党政部门所采用。

(6)有较强的学科建设组织协调能力,能领导研究基地开展学术研究。

3.研究基地的主要任务包括:

(1)依据研究方向,制定基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力量开展课题研究,按要求提交调研报告:

(3)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或成果交流会;

二、申报对象

1.原市社科研究基地(名单详见附件 2)。已有的市社科研究基地需根据国家、省、市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各自主观动能、研究力量和研究方向需重新申报,本轮未申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其研究基地的资格。

2.有意向申报的研究机构。

注意事项:原有的市研究基地需根据国家、省、市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学校整体发展规划重新申报。若需要调整基地名称或基地负责人(需满足此次申报条件),请附情况说明。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并及时填写“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以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

 

   附件:校科字〔2024〕40号-关于组织申报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3).rar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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