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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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4〕27号-关于梳理学校科研机构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4-04-17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科研工作,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机构的运行和管理,根据《珠海科技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校发〔2023〕95号)的文件内容及精神,现对学校科研机构进行梳理,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依托本单位建立的科研型实验室、研究所、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及研究中心(基地)等科研机构的梳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科研机构范围 (一)政府批建机构。由国家、省部、市及厅局等部门批准成立的科研机构。 (二)校外联合共建机构。学校以协议形式与校外独立法人单位联合建立的非独立法人科研机构。 (三)自主设立机构。依托二级单位,由学校自主批准建立的科研机构。 二、梳理要求 (一)请各单位务必仔细斟酌,从科研机构对本学科专业发展支撑、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养以及申请更高级别科研机构等多方面考虑是否保留,如确需注销的科研机构,请提供充分说明。 (二)政府批建和学校前期投入经费建设的科研机构原则上不予注销。 (三)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科研机构变更审批表及依托单位科研机构列表报送到图书馆行政区212室。
联系人:金鑫,联系电话:7629875。
附件:校科字〔2024〕27号-关于梳理学校科研机构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24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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