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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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4〕11号-关于组织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4-03-19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文件《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中民协〔2024〕7 号),学校组织开展该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此类项目的老师认真阅读通知文件,并于4月16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2和附件3)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邮件命名“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于4月24日报送至图书馆212室。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 2.申请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3.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 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 1/3。 4.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 研究力量,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二、申报要求 1.选题要求: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 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2.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认真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2024年度)申请书》(附件2)及《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 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推荐汇总表》(附件3)。 3.学校将根据推荐数量上限进行择优推荐,学校推荐原则上不超过5项。 4.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完成时限为1-2年,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1年。
联系人:靳艳虹 7638546 朱禹铮 13798962651/632651
附件:校科字〔2024〕11号-关于组织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24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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