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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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4〕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4-03-15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文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民教协〔2024〕5 号)学校组织开展该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此类项目的负责人认真阅览相关文件,请各单位集中报送,并于4月9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申请书及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申请书文档名称统一为“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并给予指导意见。最终版申报材料请于4月14日24点前提交到科研处邮箱,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双面打印)请于4月15日报送至图书馆212室。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项目的申报;项目主持人同时报送两项及以上课题立项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凡单人主持,没有其他成员的申报课题均不予立项。 3.主要负责人应该是民办高校在编的全职人员(不含返聘人员)。 4.凡承担往年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2024年度科研课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根据《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课题指南》(见附件2)的范围选择课题,亦可结合本校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民办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2.学校推荐原则上不超过5项。 3.申请学校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通报批评,并责成5年内不得申报本协会课题;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朱禹铮 13798962651/632651 靳艳虹 0756-7638546
附件:校科字〔2024〕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24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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