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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4〕6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4-02-26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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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依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学校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课题指南

聚焦事关党和国家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聚焦促进新时代艺术高质量发展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请人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315日后出生)。

3.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5.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项目类别

1.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

2.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特别注意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315日之前的,或在3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中级管理单位寄出结项材料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4.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9.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0.预期成果需达到国家级项目应有体量。

五、申报系统

请申请人登录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s://yskx.mct.gov.cn/adm/login),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六、截止时间

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4220日至315,请各申报人于202436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学校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313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并及时填写“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以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

 

    联系人:靳艳虹    联系电话:0756-7638546

 

    附件:校科字〔2024〕6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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