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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4〕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4-01-15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文件《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号)、《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学校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型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户。 2.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6.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9.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本《指南》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管理科学部有关内容。 11.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指南中申请规定,另外由于各科学部、科学处及学科各有异同,因此要特别重视各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 12.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三、系统账户开户 1.工作单位有变动人员,新单位无需添加账号。只需本人登陆系统在“个人信息维护”将所在单位更新即可。 2.获批人员有“项目负责人”角色无需再增加角色,项目负责人角色已包含“在线申请”权限。 3.系统里从未有帐号人员,请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添加人员模板》(附件2),于2024年1月19日之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邮件命名“单位名称-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添加人员模板”),由科研处负责添加新账号。 四、相关网址 1.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项目申报平台) 3.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 系统技术问题请致电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或点击系统右上角在线咨询按钮进行咨询。 五、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动员,并于2024年2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预申报课题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邮件命名“单位名称-预申报课题信息表”),以便科研处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于2024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请各二级单位提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并于2024年3月7日前将本单位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邮件命名“单位名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学校将再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审议;2024年3月12日前,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申请书(只需在系统提交,不需要纸质版);2024年3月12日-18日,科研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通知申请人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和补充;为避免最后时间段网络拥堵,科研处于2024年3月18日前统一上报申请书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珠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QQ交流群:797444705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并及时填写“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以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
联系人:靳艳虹 13926179295 朱禹铮 13798962651/632651
附件:校科字〔2024〕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24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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