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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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3〕94号-关于珠海科技学院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的补充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3-09-28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珠海科技学院学校经费支持科研项目的预算管理,确保科研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资金浪费,以及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科研成果产出价值最大化,特发本通知。 一、本规定所称科研项目是指学校经费所支持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含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学科、平台)。 二、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对科研项目预算实施双重管理,成立项目技术委员会和项目预算委员会。项目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鉴定项目技术水平、鉴定项目整体方案和预期成果指标等是否合理,项目预算委员会在项目技术委员会鉴定基础上,专门负责核定项目经费预算设计是否合理。 三、 预算管理原则: 1.集中财力,突出重点。项目经费要集中用于学校重点建设和重点规划的项目,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2.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保证成果产出实效性,防止资源浪费;坚持唯一性,每个预算产出成果不能共享,不能做为其他项目结题成果,不为他用。 3.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可他用,确保科研投入产出价值最大化。 学校现有科研管理文件中关于预算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以此通知为准。
珠海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3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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