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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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3〕77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区域联合基金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3-08-15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文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粤穗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3〕2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粤深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3〕26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粤佛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3〕27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东莞市联合基金(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3〕28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惠州市联合基金(粤惠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3〕29号)五个文件要求,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区域联合基金开项目开始受理申报,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集中报送,并于9月10日前将系统内导出的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并给予指导意见。最终版申报材料请于9月16日24点前在系统上完成提交。 项目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无纸化申报。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3年1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网上正式填报及依托单位推荐时间:2023年8月14日~9月18日17:00。
本次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我校可申请全部区域联合基金的“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并及时填写“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以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13798962651
附件:
科研处 2023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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