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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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3〕73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3-08-05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文件《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该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此类项目的负责人认真阅览相关文件,请各单位集中报送,并于9月1日前将系统内导出的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并给予指导意见。最终版申报材料请于9月6日24点前在系统上完成提交,纸质文件《申请书》一式7份请于9月7日报送至图书馆212室。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2.申请学术团队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首席专家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力;(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研究队伍,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3—5人;(3)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承担冷门绝学课题或从事其他基础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4)研究团队相对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3.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科研优势,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选题进行申报。申请人须为课题的实际负责人。 4.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研究专项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切实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5.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研究专项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研究专项。 6.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术团队项目;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者个人项目。 二、资助领域 本研究专项重点支持对国家发展、文明传承、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或填补空白价值的冷门绝学。主要包括古文字与出土简牍文献整理和研究、重要历史文化典籍版本收集与整理研究、古代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存保护与研究、石窟寺保护研究、重要历史文化遗址或历史街区与古老建筑保护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历史研究等。 三、资助强度 学术团队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标准,一般每项资助80万元;学者个人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标准,一般每项资助35万元。 四、申报方式 网络申报系统于9月1日至9月10日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新注册账户后联系科研处审核。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并及时填写“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以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13798962651
附件:
科研处 2023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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