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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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3〕5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文件《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此类项目的负责人认真阅览相关文件,请各单位集中报送,并于6月28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纸质版材料于6月29日提交至科研处212。 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一、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①申请书9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5)。 2.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①申请书9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二、申报要求补充说明: 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请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的,或在6月30日前已通过鉴定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提交审核的可以申请。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并及时填写“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以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29875
附件:
科研处 2023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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