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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研究院联合培养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根据吉林大学《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工作部署,制定本复试实施细则: 一、南方研究院联合培养全日制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部委托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进行,因此,复试全部遵守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的实施细则。 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的实施细则查询详见下表:
二、结合南方研究院联合培养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复试工作的实 际情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南方研究院联合培养2023年硕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推进研究生复试工作; 2.珠海科技学院各相关培养单位另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助吉林大学相关培养单位完成本单位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3.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由珠海科技学院科研处研究生培养与管理科和珠海科技学院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组成,负责协助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查、身份验证等工作。 (二)复试方式 1.《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一般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2.南方研究院联合培养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参加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 (三)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确定复试比考生名单及办法 1.划定确定复试比考生名单时间:3月17日前; 2.划定确定复试比考生名单办法: 南方研究院2023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8人,分别涉及 金融、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生物与医药、材料与化工、公共卫生几个学科。2023年报考南方研究院并上线的各专业考生共14人,其中金融1人、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1人、计算机技术2人、生物与医药10人。 根据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按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原则,即南方研究院总参加复试人数为14人。 (四)资格审查时间、方式与提交材料 1.资格审查时间:详见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2023年硕士研 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2.资格审查方式:详见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2023年硕士研 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3.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详见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2023年硕 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4.根据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的复试具体要求,资格审查小组与考生联系,协助吉林大学相关学院按要求提前收集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五)复试工作安排 1.综合考虑报考情况、招生计划、学科特点、导师队伍情况和复试考核情况等,根据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实施细则要求的时间分别组织第一批复试。 2.复试批次、调剂及名额调整 (1)第一批复试,全部为报考且上线的第一志愿学生,各专业按成绩排名确定名单。生物与医药、金融、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参加第一批复试学生名单在南方研究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结束后,通知考生查看,建立考生联络群,告知考生查询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复试细则等事宜;
复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生物与医药、金融、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在南方研究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公布调剂信息,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和珠海科技学院科研处、珠海科技学院相关培养单位共同收集调剂信息,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和珠海科技学院科研处汇总调剂信息,上报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批同意后,在南方研究院网站公示调剂名单,公示期为3天。由吉林大学研究生与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落实组织调剂考生参加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复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南方研究院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期为3天。 (3)根据校内的调剂情况,分配南方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名额,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批复试。在南方研究院网站公示参加第二批复试名单,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结束后,通知考生查看,建立考生联络群,告知考生查询 吉林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复试细则等事宜。复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在南方研究院网站公示第二批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天。 (六)复试成绩及录取规则 1. 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为100 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初试满分为 500 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初试满分为 300 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3)×40% 2.各专业考生按复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名额按照由高到低 的顺序依次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 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咨询、查询 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珠海科技学院科研处及珠海科技学院各相关培养单位,及时发布复试相关信息,充分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特别是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及时、充分知晓。加强考生咨询服务,畅通联系沟通渠道,在复试期间安排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开宇 联系电话:0756-7626386、13578630277 王媛媛 联系电话:0756-7638546、13702334646 (八)受理申诉、投诉和监督 考生如对复试工作及公示结果提出质疑,应以正规渠道向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提出投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报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处理意见,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吉林大学。 联系人:王开宇 联系电话:0756-7626386、13578630277 王媛媛 联系电话:0756-7638546、13702334646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是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或珠海科技学院科研处工作人员联系。 (十)本实施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与珠海科技学院联合培 养2023年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 南方研究院联合培养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表
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南方研究院联合培养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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