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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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3〕5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3-01-12 浏览次数:10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文件《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学校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型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户。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5.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9.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本《指南》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管理科学部有关内容。 10.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 1 年。 11.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指南中申请规定,另外由于各科学部、科学处及学科各有异同,因此要特别重视各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 三、系统账户开户 1.工作单位有变动人员,新单位无需添加账号。只需本人登陆系统在“个人信息维护”将所在单位更新即可。 2.获批人员有“项目负责人”角色无需再增加角色,项目负责人角色已包含“在线申请”权限。 3.系统里从未有帐号,请发送姓名、邮箱、证件号信息和所在单位信息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由科研处负责添加新账号,1月10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的账号申请信息已全部注册完毕,不用重复发送。 四、相关网址 1.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项目申报平台)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 系统技术问题请致电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或点击系统右上角在线咨询按钮进行咨询。 五、截止时间 申请人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姓名、所属单位、拟申报项目类型、申报科学部信息(详见附件4)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以便科研处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3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请各申报人于2023年3月9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luzh@126.com,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议。学校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 珠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QQ交流群:797444705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并及时填写“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以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珠海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预申报系统
联系人:朱禹铮 联系电话:13798962651/632651
附件:
科研处 2023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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