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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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1〕88号-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2017-2019年度项目结题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1-11-09 浏览次数:47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等文件要求,现针对我校2017-2019年度项目组织结题验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2017-2019年度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验收报告/结项审批表》《成果鉴定申请表》《专家鉴定意见表》等材料(其中《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附原件)。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请各负责人认真阅读相关材料撰写说明,并按照相关要求撰写和提供附件等材料。 2.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等。所有发表论文须见刊并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同时注明“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项目(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资助”,未注明的不得列入结题(验收)材料。 3.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经费决算表”完毕后,请自行前往财务处审核并盖章,由负责人保存一式三份胶装进结项材料里。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不予通过结题: 1.未完成《申请书》所规定的任务; 2.预期成果未能实现;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4.擅自修改《申请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 三、材料提交: 1.创新强校工程结题验收提交纸板材料要求:《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验收报告/结项审批表》《成果鉴定申请表》《专家鉴定意见表》及其他相关附件一同装订,一式八份(独立部分双面打印),其中三份蓝色牛皮纸(蓝绿色)左侧胶装,五份普通装订。所有科研成果必须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如结题成果为专著,请提交原件一份。 2.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2月13日下午17点前将书面材料提交至科研处213室,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kycjluzh@126.com,文件命名为“广东省创强2017/2018/2019项目结题+姓名”。
联系人:王宇 朱禹铮 联系电话:0756-7638546
附件:
科研处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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