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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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21〕49号-关于学校科研项目启用珠海科技学院伦理委员会审批流程的通知 |
发布人:靳艳虹 发布时间:2021-07-21 浏览次数:56 初审: 复审: 终审: |
学校各单位: 为了规范本学校师生开展涉及动物或人体的相关实验,尊重和保护人类受试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实验动物福利,规范伦理审查和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依据《关于印发〈珠海科技学院伦理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校发〔2021〕74号),即日起,凡是在学校内进行或者以学校为依托单位从事动物实验、生物医学实验和临床试验等涉及动物和人体的相关实验,均需经珠海科技学院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方可进行,未经珠海科技学院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通过的科研项目,不可开展相关的实验研究。 具体流程: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珠海科技学院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报告,提交伦理委员会主任审查,报送至科研处盖章留存。
附件:
联系人:伦理委员会秘书处: 张钰芩 联系电话:15812745596 科研处: 朱禹铮 联系电话:13798962651 王 宇 联系电话:13798950191
科研处 2021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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